关于成立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
学院各教研室、全体师生:
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治理体系,强化学术管理、教学指导和学位评定工作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、学科建设水平和教学科研管理效能,保障学院各项事业规范有序发展,结合学院教师73人、学生1940人的办学规模及实际工作需要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、人文与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、人文与传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。
一、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,由11人组成,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研究、咨询、审议、指导与质量监督工作。
主任委员: 王韶春
副主任委员 :张立慧
委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如下):
刘宝金、岳丹、张晶晶、徐行、李春雨、李晓贺、焦倩、高意、高敏
秘书(不占委员名额):王一名
二、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,由9人组成,统筹负责学院学科建设、科研评议、学术规范管理等学术事务。
主任委员: 王韶春
副主任委员:史晓楠
委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如下):
刘宝金、李春雨、张立慧、张晶晶、庞燕、赵云霞、高意
秘书(不占委员名额):王一名
三、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,由9人组成,专职负责学院学生学位资格审核、学位授予评定及相关学位管理工作。
主席:王韶春
副主席:史晓楠
委员(按姓氏笔画排序如下):
刘宝金、李春雨、李晓贺、张立慧、岳丹、赵芳、焦冠杰
秘书(不占委员名额): 王一名
各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应章程履行职责,开展各项工作。希望各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职、勤勉务实,充分发挥专业指导、民主议事、科学决策作用,全力推动学院教学、科研、学位管理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,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。
特此通知。
人文与传播学院
2026年4月22日